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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非法敛财上百亿 打人如同踩蝼蚁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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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05 16:04来源:中国新时代法治网 涉黑团伙非法敛财上百亿 打人如同踩蝼蚁 黑龙江滨才集团宋氏兄弟头顶上有何“大伞” 重大枪击案被简单民事调解 梁国余、郭士军、李儒山、杜世祥、赵善民等施工小工头投诉,遭遇黑龙江省滨才集团董事长宋殿春、总经理宋殿福宋氏兄弟侵吞、克扣工程款,被暴力,被威胁等黑社会犯罪行为。 黑龙江省滨才集团董事长宋殿春、总经理宋殿福被举报,被投诉涉黑恶势力非法敛财上百亿,采取欺骗、高利润诱导、恐吓、暴力威胁、套路贷、非法拘禁、非法持枪、非法开枪打人两次、持刀砍人、搞钯打人、强扣建筑商机械设备不放行、宋殿春、宋殿福团伙多次伤人的方式强迫多家建筑商在哈尔滨市呼兰区施工,恶意占有过亿元的工程款不给,还涉嫌逃税偷税避税、行贿、违建、恶意抢占建筑市场等。 黑龙江滨才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才集团公司)在2010年与多家建筑公司和建筑商签订了施工协议。有的是投资分包,有的是主体建设施工,开发建设项目是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滨才城住宅楼。 建筑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开始进场施工,施工完毕后却遭到滨才集团宋氏兄弟各种理由刁难拖欠甚至殴打,甚至用尖刀木棒把人打伤,高喊“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还持有枪支开枪射杀建筑商之一的儿子,因枪法不准杀人未遂。建筑商们慑于其淫威只有报警和寻求媒体求助,2019年曾求助于新京报,迫于舆论压力呼兰区公安局对打人事件进行立案,将宋某福抓捕归案,但是仅仅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 枪击、棍棒、尖刀殴打合作客户致伤,利用工程项目达到敛财目的,黑龙江滨才集团公司宋氏兄弟有什么背景能如此胆大? 经济损失三千万 讨要未果反被打 梁国余,家住哈尔滨市宾县鸟河乡万发村,2010年3月份黑龙江滨才集团公司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滨才城进行住宅楼开发时,梁国余垫资承包建设香槟A、C、E,丹曼E四栋多层住宅楼。到11月份主体完成75%以上,因滨才集团公司拒绝给付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导致梁国余拖欠农民工工资1571万元。梁国余到滨才集团公司讨要时,宋氏两兄弟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双方为此事争吵起来,宋某福集结了18个社会人员和公司人员动用尖刀木棒到建筑工地上对梁国余和工人进行殴打,将工人马某才的头部砍伤,并且高喊“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梁国余以及4名工人被打倒在地,宋某福威胁质问道:“还要钱不,再来要钱我就打死你们,有钱也不给你们,我们有人,随便你去哪告都行!”梁国余对此表示不服,宋某福便指使他的司机用手枪向梁国余的儿子连开三枪,其中有一枪打到了梁国余家车号为LP3851的黑色捷达轿车上。 梁国余家人见此情况拨打了110报警,不知道什么原因,500米的距离学院路派出所竟然用了50分钟才到达,受伤人员才得以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提取了射出去的子弹头,经鉴定具有杀伤力。为毁灭证据宋某福强行将梁国余家的中弹的捷达轿车开走,此车至今下落不明。 此次因讨要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殴事件发生14天后,由当地派出所找梁国余让和滨才集团公司进行和解,梁国余不同意和解,派出所工作人员说,不同意和解就被拘留。怕被拘留后有理说不清,农民工工资更难要回来,梁国余万般无奈下就和滨才集团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公司赔偿了两万元医药费了事! 两万元换得了一千多万元,是不是很值得!此后,梁国余施工工地上经常遭到拉闸断电,谩骂工人,驱赶建筑施工队等恶性事件。因此,滨才集团公司更有理由不给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梁国余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建筑工程项目款也要不回来,加起来共三千多万元的损失,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致使全家生活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开发建设项目好 坑了民工鼓了腰包 郭士军,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街2号,2010年10月份,郭士军经人介绍和滨才集团公司总经理宋某福认识,双方口头约定郭士军带领建筑施工队到哈尔滨市才星城澜星花园小区承包承建住宅楼,每平方米建筑价1450元。郭士军承包承建七栋多层住宅楼和一栋会所,共计三万平方米。 2012年11月,郭士军承包建设项目完成交付使用。郭士军要求滨才集团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的时候,宋某福要求继续承包承建公司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法兰之乡一期开发的七栋多层住宅楼28000平方米工程,说这个工程结束后一并结算。如果郭士军不干现在的项目,那么之前所干的也不给结算。为了能要回工程款项,郭士军便接下了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法兰之乡的建设项目,并于2014年年底完工。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法兰之乡的项目施工期间,宋某福委托公司副总经理苍某跟郭士军说要他再接下由赵某民之前承建的松北区学院路电子城商服楼,因为几个项目下来垫资已经太多公司难以周转,郭士军当时没有同意该项目工程。苍某转达了总经理宋某福的意见,如果不接这项工程,将和赵某民一样清理出建筑工地。 就这样,郭士军为了拿到工程款逐步被套牢垫付了更多款项。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法兰之乡项目当年施工结束,交工后仍然没有结算,2015年11月,滨才集团公司又让郭士军承包承建商服二期工程20000平方米, 为了让公司结算全部工程款,郭士军咬牙借款垫付继续施工,2016年12月30日交工。 至此,郭士军承包承建了滨才集团公司106000平方米建筑工程,先后投资垫付款项600多万元。当所有工程项目都交工后,满以为能拿到工程款的郭士军再次要求公司支付款项的时候,滨才集团公司两位老总宋氏弟兄却让他按公司单方面提出的协议进行结算,如果不同意,会一分钱都得不到,郭士军屈服了,为此损失了2756万元。 宋氏两兄弟敛财有道,在郭士军施工期间不按进度支付工程款,让到公司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以2.8%的月息高额贷款,整个工程建设结束后,郭士军支付滨才集团公司高额贷款利息127万元。 工程款结算时,滨才集团公司还用高于市场价20%的楼房抵顶郭士军工程款5000余万元,仅此一项就给郭士军带来了10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同病之人遭同罪 宋氏兄弟有手段 李儒山,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辽河小区,2009年6月份经人介绍,承包了滨才集团公司开发建设的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滨才城项目中的5栋住宅楼,分别为香榭A栋、B栋、C栋、E栋、J栋、F栋,建筑面积为24000平方米。当时约定按照月工程信息造价进行结算工程款。2010年8月份,施工建设的住宅楼已经达到交付条件,遂要求滨才集团公司进行工程款结算,宋某福要求李儒山必须挂靠到滨才集团公司的合作单位哈尔滨光大建筑有限公司,否则不予结算尾款。然而光大公司却拒绝与李儒山进行结算,宋某福带领徐某、张某勇等六七个人到施工现场对李儒山和施工人员进行谩骂、威胁,拉闸断电等暴力手段将李儒山赶出工地。 李儒山被迫离开工地,达到了滨才集团公司拒付工程款的目的和理由,为此,给李儒山造成了12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杜世祥,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河沟街,2009年经人介绍和滨才集团公司总经理宋某福认识并洽谈承包承建滨才集团公司的柏林四季C1—1、C1—2、C1—3三栋商服楼。当时约定按定额结算,当年12月份施工完毕交付公司使用,并进行了工程结算,当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建设14100平方米面积结算工程款项的时候,滨才集团公司又拿出了他们的单方协议,要杜世祥按照他们指定的条款结算,杜世祥不同意说这些都是霸王条款,滨才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宋某福当场就 辱骂恐吓他,说如果不同意公司协议,工程款一分钱也拿不到,面对武力和辱骂,杜世祥也屈服了,并因此给自己造成了190万元的经济损失。 赵善民,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区滨才城,2010年3月份开始先后承建了滨才集团公司114365.97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他儿子赵某龙左腿被搅拌机绞断,公司没有承担施工期间工人受伤的相应工伤责任。在工程建设中,赵善民也是垫资施工,向公司要工程款时,宋某福指使李某力组织了30多个社会人员将他打伤,导致头部双侧血管闭塞住院治疗。赵善民的两个儿子跟总经理宋某福讨要工程款也被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进而让人进行殴打恐吓,跟以上几个人一样,必须以单方面协议结算,少给了赵善民230万元工程款,同时还以建设工程不合格为由,处罚金60万元。 宋氏兄弟二人, 能在哈尔滨做如此多的工程项目,绝非等闲之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用暴力制裁,用各种欺诈手段敛财,就有点不地道了! 不知道宋氏弟兄二人有何等背景,可以对建筑工人开枪、可以使用棍棒尖刀殴打给他们垫资干活挣钱的人,动辄就组织人群殴施工工人,据说发生过两次发生枪击事件,当时的打人的枪至今也没有下落,是真的找不到了,还是有人故意隐瞒不再追究,这绝不是一个寻衅滋事就可以搪塞过去的。 距离这些建筑施工商们的施工已经有十年左右的时间了,十年来,我国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中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法制已经健全,扫黑除恶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不正当的收入,非法聚敛的巨额资金, 该如何处理,相信政府会给这些受害人一个满意答复的! 实名举报人: 梁国余 电话号:18045135765 曾凡利
梁忠 电话号:15146115553 马国才 电话号:151451531386 张立新 电话号:15246655033 [责编:王德云] 下一篇迎国庆 升国旗 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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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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